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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电梯定期检验机构核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9-07-03 10:05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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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进一步做好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制定了《电梯定期检验机构核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sfgb@csei.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电梯定期检验机构核准”。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邮编:100088),请在信封上注明“电梯定期检验机构核准”。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

附件:电梯定期检验机构核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9年7月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李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