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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鼓励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

2019-07-25 10:42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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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了《关于鼓励通过信息技术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的意见》,明确了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的相关要求。

远程审方是解决门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总部执业药师开展远程处方审核和药事服务的一项便民举措。

《意见》指出,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处方审核,并为所属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提供药事服务。执业药师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53号令)的要求,及时详细核对处方,必要时与患者远程视频对话问询和答疑,审核后签署通过或不予通过的意见。处方审核相关工作信息、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并按规定期限保存备查。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互联网+药品流通”新模式,允许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互联网远程诊疗资质的第三方电子处方平台开具的电子处方销售部分处方药,鼓励企业自建或引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电子处方平台、电子审方平台用以完善药事服务;各设区市药品监管部门应根据实际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加强日常监管,连锁门店以及单体零售药店可运用上述平台为患者提供远程药事服务,同时应做好电子处方的收集、审核、调配和保存工作。(记者 林智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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