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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2019-10-07 14:52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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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建立健全我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意见》提出,要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乡镇、村(社区)要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建立关爱服务清单,村(社区)要建立联络人和定期探访制度,设立联络服务人员,建立常规性的关爱服务清单,通过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形式,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确保农村留守老年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提升赡养人(扶养人)的守法意识。增强村规民约对家庭的道德约束,发挥孝亲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监督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对存在弃养、虐老等情节严重的,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的积极作用,鼓励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互助养老。建立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志愿队伍,加大对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力度,动员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与农村留守老年人结对帮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多形式的关爱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救助机制。对独居、失能、贫困、高龄等特殊困难留守老年人要随时掌握情况并及时实施关爱救助,发现留守老年人外出流浪乞讨、遭受非法侵害、发生危重病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面临重大困境等情况时,联络人要及时向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关爱救助。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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