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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成立省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2019-12-31 16:38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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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12月31日电(记者唐弢、吴帅帅)12月31日,浙江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在杭州举行,标志着浙江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覆盖。

浙江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设立,分别在省法院和省司法厅挂牌,由调解主办人或特邀调解员对行政争议进行协调化解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门平台。

中心成立后,对于向浙江省政府和集中复议的省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向省法院起诉的行政争议,承办人或承办法官将引导申请人或原告借助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以推进更多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减少行政案件诉源。

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带来了大量纷繁复杂的行政争议。这些争议往往被集聚到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近年来,浙江全省行政诉讼案件激增,一审行政案件近三年年均新收1.3万余件;全省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自2015年起连续三年上升。各级政府及法院都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相对长效的机制以实质性化解官民矛盾。

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订,正式确定了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调解成为裁判的重要补充。浙江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构建行政争议调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了缓解情绪、调和矛盾的平台,有助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由此,政府与法院共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为加强行政与司法互动的新举措。

目前,浙江省已在11个设区市、89个县(市、区)设立了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各级中心以法院为主导,司法局参与搭建调解平台,涉诉行政机关为调解主要参与者,各自发挥优势,相互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李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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