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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延长2020年度医保缴费期限 缴费期可以延长至3月31日

2020-02-06 10:07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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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了解到,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区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延期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为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取消中断缴费参保等待期,并为不方便出门参保缴费的群众延长2020年度参保缴费期限。

《通知》明确,参加2020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缴费期可以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足额缴费后,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月份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参保缴费手续的,原则上延迟至3月份缴纳相关参保费用,在2020年3月31日前足额缴费后,视同2月份缴费并按统筹地区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中断参保缴费人员需在2月份办理续保缴费手续的,原则上延迟至3月份办理,在2020年3月31日前足额缴费后,视同2月份续保缴费并按统筹地区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中断参保缴费人员于3月底前续保缴费后,参保人员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经临床诊断为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从诊断疫病起按自治区相关规定享受治疗该疾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相关等待期限制。(记者 罗琦)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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