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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出台农产品稳产保供十五条措施

2020-02-16 09:17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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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全力抓好农业生产
我省出台农产品稳产保供十五条措施

2月14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压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 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十五条措施》,旨在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把新冠肺炎疫情对“三农”的影响降到最低,努力实现全年发展目标任务。

调品种、扩面积、优结构。各市县要制定3个月的种植计划,扩大适销对路瓜果菜品种的种植规模,每个市县发展1至2个优势主导产业;确保10万亩常年蔬菜基地上图入库、稳定生产;新培育10个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

引导养殖业健康发展。各市县要落实2020年400万头生猪出栏目标,推动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有序复产,对规模养殖场和种猪场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列入今年建设计划的24家年出栏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所在地政府要在用地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文昌铺前、万宁乌场、乐东莺歌海等渔港建设的前期工作。

抓好产销衔接。各市县要分别与国内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点对点”供应机制,与省内外大中型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落实冬季瓜果菜运销补贴及采购奖励政策,提高采购运销积极性。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实行过海“三优先”。

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组织中国热科院、省农科院、海南大学等组建农业技术服务团深入一线开展种养业技术指导和服务。

加强对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帮扶。各市县要对带动农户特别是贫困户较多、效果较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财政项目资金上优先安排,采取“一企一策”“一社一策”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扎实推进产业扶贫。落实《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贫十五条措施》。把贫困户作为农产品购销保障的重点,继续深化消费扶贫,确保贫困户种得好、卖得出。

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建立病虫害每周一报制度,推广生物农药、微生物菌剂等绿色防控技术等。

保障农资供应。对2020年2月起组织复工复产的农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农资企业2020年1至6月的库存商品给予财政贴息补助等。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出岛瓜菜100%检测和100%持证出岛制度等。

加强农业用工保障。各市县及时组织发布农业生产基地和规模养殖场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务工培训,组织农户就近参加瓜果菜采摘、分拣等工作。对已完成隔离观察的返琼外省农民工,批准其用工申请。指导规模经营主体互助合作、轮流用工,解决用工贵、用工难问题。

统筹做好农业生产用地、用海和环评保障。开辟禁养区清退渔民申请深水网箱养殖用海绿色通道,简化海域申办手续,一个月内完成海域使用申办。对今年2月中旬至5月中旬新增的种养业项目,暂缓办理环评手续等。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快相关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在3月底前分配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指导市县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减免或缓缴农业生产流通和农资供应企业自2020年1至6月份的企业所得税、社保基金、房产和土地建设、城乡土地使用税等税费等。

加大农业金融支持力度。银行机构要开辟快速审批通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授信到期但暂时还款困难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展期或续贷维持信贷规模。保险机构要对疫情防控期间出险的已投保农业经营主体开通绿色通道等。

加强宣传提振信心。各宣传部门要引导农户抢抓农时,扩大种养规模,做好生产管护。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公开热线电话等问题反映和受理渠道;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工作队、脱贫攻坚作战体系等作用,组织农村地区民兵当好农副业生产的生力军,当好乡村振兴和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的突击队,当好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排头兵。(记者 傅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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