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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就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答记者问

2020-02-21 13:21 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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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请简要介绍一下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的整体情况?

答: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制度的建设,2020年,我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原则,于2020年2月21日上午10点在各部门网站及首都之窗集中公开市级部门预算情况,并在公开范围、公开内容、绩效目标等方面继续提升公开水平。

此次公开的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主要包括部门预算报表和文字说明。部门预算报表,主要通过13张预算报表反映市级各部门的收支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信息、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预算情况。部门预算文字说明,主要反映市级各部门的基本职责、机构设置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重点事项说明、名词解释等。

问题二:2020年,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在市级部门预算中是如何体现的?

答:面对2020年十分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我市将政府过“紧日子”的管理思路和成本绩效管理要求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主要从六个方面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围绕政府的职能定位,加强各领域政府投入责任的分析论证。将能由市场实施的项目交由市场去办,运用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首都建设,使有限的财力聚焦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

二是大力推行“零基预算”。改变以往“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按照“四保一压一促”(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压一般性支出、促高质量发展)的预算编制原则,将项目按轻重缓急和成熟度进行排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打破原有支出固化格局。

三是大力压减一般性、非重点支出。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等一般性支出,统一按照3%的幅度压减,除对口支援、政府债券付息、应急储备等重点项目外,其他非重点项目统一按10%的幅度压减,压减资金用于优先保障“四个中心”建设、三大攻坚战、京津冀协同发展、民生保障等领域支出。另外,我市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严格控制行政成本,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7.4亿元,同比下降6.7%。

四是建立健全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按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对人大代表关注的“两重”项目全部由市政府审议确定。对“两重”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强化“两重”项目论证和事前评估,开展全过程绩效跟踪,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继续强化成本控制和事前评估。将2019年完成的29项绩效成本结果全部应用于2020年预算编制中,2020年继续在公用事业、转移支付、行政运行等领域推进成本管控机制,不断拓展全成本绩效预算管理范围,有效节约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事前评估结果运用,凡是事前评估不通过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

六是强化资金资产统筹。原则上两年内不再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积极盘活存量闲置低效资产,将所得收入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强化政府资产内部调剂调拨,推进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各单位自行购置办公类家具、设备等资产的原则上不安排追加预算。

问题三:近年来,中央不断强化绩效管理应用,2020年在绩效目标管理和公开方面有何推进?

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19年7月,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方向和路径。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将日益发挥目标导向和源头控制作用。

2020年,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化绩效目标管理。一是进一步拓宽绩效目标的填报和公开范围,将绩效目标填报和公开范围从500万元(含)以上的预算项目,扩展为所有事业发展类项目、以及200万元(含)以上的机构运行保障类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应填尽填,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大事前绩效评估力度,建立预算项目立项评估决策机制,对项目实施的方案、绩效目标、财政投入方式等内容进行评估,发挥事前绩效评估对绩效目标的质量把控和约束作用。三是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提升绩效目标的日常运行监控水平,预算项目实施中加强过程跟踪,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加强部门绩效自评管理,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逐步建立权责对等、责任明晰、激励约束相统一的部门预算自我约束机制。五是硬化绩效结果应用,将部门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相衔接,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吴啸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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