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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支持保障服务疫情防控和做好稳就业等工作举行发布会

2020-03-06 19:59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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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20年3月6日(周五)15:00在东院(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二楼报告厅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保障服务疫情防控和做好稳就业等相关工作情况,就业促进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养老保险司、失业保险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政策研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卢爱红

政策研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 卢爱红:

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题新闻发布会。近一段时间以来,大家兢兢业业,策划推出一大批强信心、暖人心的报道,对人社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充分深入的解读,为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对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也希望大家继续关心支持人社工作。

今天,我们邀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女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李金生先生、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先生、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女士、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贾怀斌先生参加发布会,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快速响应、主动作为,密集出台了30余个文件,推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保障服务工作的同时,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第一,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保障服务。一是做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对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建立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健全台账、设立人社服务专员,深入企业摸需求,深入县乡做动员,通过协助返岗、本地挖潜、余缺调剂、定向招聘、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劳务协作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重点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目前各地已帮助8300多家重点企业,累计解决招用工28万人。二是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待遇。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及时核增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疫情防控期间将一线医务人员纳入津贴发放范围。三是简化招聘程序,为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紧急补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开辟招聘绿色通道。目前,湖北、河北、安徽、河南等11个省份30个市州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紧急招聘了一线医护、卫生检验人员,新招聘人员已陆续到岗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四是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认定工伤并落实待遇。五是指导各地对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医务团队,开展及时奖励、给予及时性表彰。积极推动落实将抗疫表现列入职称评定指标,对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实施职称倾斜政策。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技能人员,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第二,积极应对疫情做好稳就业等相关工作。一是援企稳岗稳就业。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预计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共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5000亿元以上。扩大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加大对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力度。用好用足各项补贴政策。疫情期间允许参保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延期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二是着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建立点对点、一站式的服务通道,通过专车专列包车厢等方式,成规模、成批次组织低风险地区的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截至3月3日,各地共组织农民工“点对点”返岗复工210万人。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组织开展定向劳务协作。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通过深入挖掘当地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用工潜力、组织投入农业生产等渠道,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对暂时无法外出、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开发一批环卫保洁、防疫消杀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托底安置,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积极推进人社扶贫工作,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优先对贫困劳动力给予托底安置,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支持力度。三是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快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千方百计挖掘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加大线上招聘力度,组织百名职业指导师开设就业指导的“云课堂”。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对湖北高校和湖北籍的毕业生,会同有关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援助措施。四是积极推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推荐公布54家资质合法、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机构,在疫情期间免费提供线上培训资源及服务。积极推动技工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发线上培训课程,组织技能大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开发技能训练微课,丰富课程资源,提升培训效果。对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课程培训合格证明的学员,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针对农民工群体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相应职业(工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推动各类企业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指导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有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月份,发布了16个新职业,有几个新职业涉及疫情防控工作。颁布了1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人社领域的许多工作直接面对群众,为群众服务,这次疫情对我们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便民服务等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疫情发生以后,我们及时研究改进服务方式,努力做到安全、服务两不误。一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12333咨询电话等,通过“网上办”“掌上办”推行“不见面”服务。通过允许暂缓办理、延长办理时限或法定时效、取消有关限制和精简证明材料等措施,努力减少不必要的现场办理和人员聚集。二是调整和改进求职招聘会、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等活动的组织形式,能在线上开展的活动调整为线上开展,能延期的尽量延期。对于疫情严重的地区,暂停举办大型招聘活动和跨地区活动。三是强化窗口单位服务大厅防控措施,为确实需要到现场办理的企业和个人提供预约服务。

我简要介绍这些。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工人日报记者:

在职称评聘方面,对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哪些倾斜政策,人社部门将从哪些方面来推动落实?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李金生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 李金生: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奋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科研人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将抗疫表现列入职称评定指标之中。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关心关爱战斗在一线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近日,我部在认真听取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呼声,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针对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这次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突出“三个优先”,即优先申报、优先评审、优先聘任。“优先申报”,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无论是否有空岗,均可申报。可以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提前一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以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优先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议时,同等条件下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优先。“优先聘任”,评审通过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应直接将其聘任到相应岗位上。

二是将抗疫表现列入职称评定指标。将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参评的重要条件。

三是一线医务人员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优先晋升职称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获得相同层次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本单位没有岗位空缺的,可采取特设岗位等方式,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四是简化环节,优化服务。在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地区,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职称评审,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或考试。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为了不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增加额外负担,让他们能有时间休整,我们要求各地合理安排职称评审工作,不搞突击申报、评审,简化材料、优化程序,为专业技术人员们提供优质的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尽快制定具体措施,加强与卫生健康、科研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加强跟踪问效,把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将中央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经济日报记者:

去年实施降低费率政策,今年又出台减免政策后,对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确保养老金发放有没有影响?有什么具体应对措施?

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

养老保险司司长 聂明隽:

谢谢你的提问。去年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共减费4253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减费2915亿元。这次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将至少减轻企业社保成本5000亿元以上,其中养老保险基金预计减收4700亿元以上。这两年养老保险方面连续出台较大幅度的减、免、缓、降政策,难免有些同志担心养老保险制度能不能持续,今后还能不能足额发放。在这里请大家放心,中央作出这一决策,是经过慎重考虑、反复测算的,而且还有周全的应对举措,完全可以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也可以保障制度长期可持续,不仅能保当前,也能保长远。

一是基金有积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养老保险积累了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截至2019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09万亿元,总体支撑能力较强。减免社保费后,一些地区会出现基金的当期收不抵支,但是对大部分省份而言,累计结余都比较多,可以动用一部分结余以丰补欠,而且各省正在大力推进省级统筹,已经有三分之二的省份实现全省基金统收统支,剩下的省份年底前也能实现全省基金统收统支,在全省范围内调动使用基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能够做到确保发放。

二是跨省有调剂。对少数支付压力比较大的省份,我们也有制度安排。今年基金中央调剂比例从去年的3.5%提高到4%,调剂力度进一步加大。调剂规模将达到7400亿元,跨省调剂1700多亿元,对保发放困难省份的支持力度也相应增加。特别是考虑到疫情影响程度,将对湖北省给予更多支持。

三是财政有补助。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重点是向基金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倾斜,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达到5261亿元,今年补助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同时,地方各级政府也在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

四是长期有储备。从本世纪初开始,中央就未雨绸缪,建立了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目前基金规模已达到2万多亿。特别是,为进一步增强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2019年已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截至2019年底,中央层面已完成划转国有资本1.3万亿元。

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养老保险各项改革措施包括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正在稳步推进,制度内在的激励约束机制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通过长短结合、内外结合、远近结合等一系列综合改革举措,完全能够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持续平稳运行。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疫情防控期间,人社部门采取哪些措施加大对企业的稳岗返还支持力度?目前,全国有多少企业受益?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政策落地?

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

失业保险司司长 桂桢: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地”重要指示精神,我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两项新举措,支持企业纾困解难。一是放宽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凡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30人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都可以申请返还企业所缴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的50%。二是提高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重点企业的稳岗返还标准,对医疗物资、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物资供应保障企业,根据参保职工人数,按照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或者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标准予以返还。

我部还公布了全国208个城市的网上办理平台,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各地人社部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变过去的“企业找政策”为现在的“政策找企业,资金找企业,服务找企业”,努力让政策跑在受困企业前。目前,全国向47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112亿元,惠及职工2426万人。

这112亿元凝聚了疫情防控期间人社部门助力企业共渡难关的真情,尤其是湖北武汉,在特殊时期极限操作,白天下沉社区防控疫情,晚上加班加点核实数据,8天之内完成6万家企业的数据比对。广西南宁“网上秒办”,企业免填表、免申报、免跑腿,率先拨付资金到位突破1万户;湖南长沙,向全市参保企业发送10万余条短信,精准告知申领时间和办法。此外还有山东青岛、浙江宁波、江苏苏州、广东深圳、新疆阿勒泰、河北衡水、四川德阳、辽宁沈阳等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响应,克服困难,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确保援企稳岗落在实处,帮在难处,向企业、向社会积极传递正能量。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采取三项措施,加速稳岗返还落地见效。一是资金返还再提速。指导各地随接随办,快审快批,即核即付,跑出稳岗返还“加速度”。3月底前,力争所有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基本发放到位,4月底前,全面铺开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二是网上经办再加力。推动“网路”变“主路”,指导尚未实现网上申领的126个城市力争在6月底之前全部实现网上经办。三是主动服务再升级。推广无形认证、容缺办理、绿色通道等好做法,系统筛查符合条件企业,千方百计提供申报便利,主动挖潜、主动对接、主动跟进,早一点让企业享受到稳岗返还资金,早一点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早一点渡过难关。

人民日报记者:

国家已经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支持政策,目前进展情况如何?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缴费力度很大,会不会影响职工个人养老权益?

聂明隽:

谢谢你的提问。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是中央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等多种因素作出的重大决策,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企业更快复工复产。我们知道,企业是扩大就业的主体,就业是社保之源。企业健康发展、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基金才有稳定可靠的来源。今年2月20日,根据党中央部署,经国务院同意,我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企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免,就是自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免征,免征期最长不超过5个月。湖北省可以将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其他省份,可以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最长不超过3个月。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为帮助吸纳大量就业的个体工商户纾解困难,经国务院同意,2月28日,我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与前面介绍的企业办法一样享受减免和缓缴政策。初步预计,这次减免三项社保费,至少可以减轻企业成本5000亿元以上。

减免政策一出台,受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普遍欢迎,一些企业家评价“听到了最想听到的解决方案”。文件下发后,我们建立了日调度制度,及时了解各地进展情况,督促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让中央的决策在最短时间转化为企业福利。截至今天上午,有29个省已经出台了减免政策文件,其他省份文件已报省政府待批。从各地出台的文件看,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高限执行免、减、缓政策,最大程度缓解企业困难,相信企业很快就能切身感受到政策效果。

同时,借这个机会想强调一下,减免政策不会影响参保人员个人包括养老权益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这次减免企业单位缴费,重点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职工个人权益不能因此受影响,这是制定政策的基本前提。我国社会保险遵循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缴费和待遇相关联的原则,个人缴费直接关系个人权益,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按照现行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都足额缴费,个人权益才能完整记录。这次因特殊情况出台的减免政策,特别规定了减免单位缴费部分,只要职工个人足额缴费,就不会减损个人权益。因此文件特别明确要求,企业要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在这里也想请媒体朋友转告广大参保人员,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不会影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不会减损参保人员个人社保权益。谢谢!

山东电视台驻京记者: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印发后,大家都非常关注政策落实。请问,人社部门将如何抓好贯彻落实,使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贾怀斌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贾怀斌:

感谢您的提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稳企业、稳就业具有重要意义。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印发后,为了确保政策尽快落实、落地、落细,我们迅速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充分征求地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这个实施意见是对相关政策措施的具体细化,体现了针对性、操作性。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策执行期限。要求各地的减免政策统一从2020年2月开始执行,各地不得延后,终止月份按各省份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同时也明确参保单位在缓缴期内,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所对应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仍然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举个例子来说,某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申请将3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延迟到8月份再缴,那么,该企业在补缴时,因为是补缴的3月份社会保险费,所以仍然享受减免政策。

二是明确政政策的适用对象。进一步明确了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参保单位所适用的减免政策,特别要说明的是,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保,可以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三是明确2月份已缴社保费的处理。对于已征收2月份社保费的地区,要尽快准确核定减免的金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对于中小微企业,各地可按程序批量选择退费,参保单位不用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材料;对于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会充分尊重参保单位的意愿,既可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申请退回。

四是明确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这样,就把缓缴政策和减免政策进行了很好的衔接。

五是明确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于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一年,执行到2021年4月30日,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下一步,我们既要把减免政策尽快执行到位,也要多措并举,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谢谢。

中国青年报记者:

有人说疫情带来创业者的冬天,人社部门对于中小企业有哪些实际的政策支持?

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

就业促进司司长 张莹:

创业是就业之源,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突如其来的疫情,不可避免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难,对于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和初创者来说,面临的压力会更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按照总书记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打出“免、返、补、缓、服”的阶段性政策组合拳,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就业。

“免”,就是实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自2月起,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可免征最多5个月。

“返”,就是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受益面。降低政策门槛,放宽申领条件,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30人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都可以申领稳岗返还。

“补”,就是用好用足促进就业创业的补贴政策。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可申请社保补贴、定额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为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的,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对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的,可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同时,重点群体创业的,可申请限额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场地安排等政策。

“缓”,就是允许创业担保贷款展期。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申请不超过1年的展期及贴息。

“服”,就是优化就业创业服务、职业培训供给。持续组织线上春风行动,开展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在线创业指导,推行人岗“不见面”精准对接,为中小微企业创业项目提供均等的招聘用工等公共就业服务。免费开放线上培训平台,提供急需紧缺工种培训课程。

没有一个冬天是不可逾越的,疫情终将被战胜。随着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各项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落地实施,我国发展的潜力和动能一定会充分释放,广大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一定会迎来充满希望的春天。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下一步还将采取什么措施兜牢民生底线?

桂桢: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速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重要指示精神,我部抓住一个“快”字,突出把握“线上”,担起“应”、“尽”之责,出台了三项新举措:一是疫情防控期间,我部向社会公布225个城市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推动不见面申领;二是强化对大龄失业人员的保障,明确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三是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失业人员倾斜保障,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开展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行动,采取三方面举措,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一是畅通申领渠道。放宽申领时限,失业人员可自主决定申领时间;减少证明材料,失业人员无须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削减领金条件,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附加和捆绑参加培训等其他条件,不得将失业人员领金情况记入职工档案。二是加速线上经办。督促109个尚未开通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的城市力争在4月底前全部开通,力争在6月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全部实现手机申领,让失业人员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在线上就能快速、便捷领到失业保险金。三是扩大保障范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及时启动困难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疫情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影响。

目前,失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较强,可以确保各项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卢爱红: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黄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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