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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失业保险提标扩面

2020-04-30 10:20 来源: 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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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到县人社部门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现在一个月可以领到973元失业保险金。”29日,拜城县拜城镇热斯坦社区居民艾尔肯·卡斯木说。

艾尔肯原来在拜城县一家化工厂工作,今年企业经营困难,没有跟他续签劳动合同。他正为生计发愁,当地人社部门为他及时办理并发放了失业保险金,帮他解了燃眉之急。

为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做好保基本民生工作,今年,我区通过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延长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等举措,兜牢民生底线,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

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闫科明介绍,2019年1月1日起,自治区将南疆四地州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为应对疫情影响,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全疆其他地州失业保险金标准也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调整后,人均增加92元,最高1297元,最低973元。同时,我区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可以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

疫情期间,我区还通过发放失业补助金政策,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从今年1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我区共为2.72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719.67万元;截至4月28日,已为1328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281.14万元。

“失业保险最基础的功能是保生活。我们要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惠民举措落到实处,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求。”闫科明说。(记者 李春霞)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李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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