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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安排部署自治区政协重点提案督办工作

2020-06-21 08:15 来源: 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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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督办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的通知》,明确由自治区省级领导同志、自治区政协专门委员会牵头督办27件重点提案(含并案),要求各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沟通协商、规范办理程序、健全答复机制、加强督查落实,进一步提升提案办理质量。

今年,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确定了“关于夯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型经济聚集载体作用的提案”等27件提案(含并案),作为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重点提案督办工作主要采取召开办理协商座谈会、实地考察、专题调研、走访等方式进行,具体工作分别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协调安排,原则上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

《通知》对提案办理中的沟通协商、办理程序、答复机制作出明确要求。具体为:要强化沟通协商,把协商贯穿于政协提案办理全过程。要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实行办理责任制。要健全答复机制,提案答复要实事求是、明确具体。承办清单式提案,要对照清单逐条办理、逐条答复;承办监督性提案,要根据提案查找问题不足和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并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针对性答复。有关答复意见要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通过报告、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向提案者、负责牵头督办的自治区省级领导同志、自治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协调部门通报办理结果。在书面答复前,承办单位要主动征询提案者对办理复文的意见。如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要建议承办单位重新研究,作进一步答复。

此外,《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督查落实。负责牵头督办的自治区省级领导同志关于提案办理工作的批示情况,要及时告知提案者和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记者 高菲)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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