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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干线水上交通气象条件等级划分指导意见出台

2020-07-30 09:30 来源: 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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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江流域气象中心与长江海事局联合印发《长江干线水上交通气象条件等级划分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气象因素对通航影响的等级和划分标准。

《意见》对风速、能见度、气温、降雨量、降雪量和强对流天气等六种气象术语的定义进行了明确;采用能见度、风(极大风速)、降水、强对流天气以及最高气温的强度,将气象条件等级分为适宜、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很高五个等级,分别以绿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适用于长江干线四川宜宾至江苏太仓浏河口航段内的支流、渠化河流及运河。

据悉,相关地区气象和海事部门、长江通信管理局、中国气象局武汉暴雨研究所等将遵照执行该《意见》,进一步为长江流域安全提供气象保障服务。(中国气象报记者 唐悦 通讯员 李灿)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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