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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2020-08-10 14:58 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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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20〕29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陈吉宁
2020年7月30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1989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9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二次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黄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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