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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多部门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

2020-08-26 09:14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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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制定印发《“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云南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核查及自我排查,紧盯重点问题整改,健全问题台账,加强督促检查,提高自然保护地健康发展水平。

“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目标是:完成2020年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新发现问题线索的实地核查,扎实推进问题处理和整改;开展2017年至2019年发现的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的实地核实,督促推进整改,促进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落地。

根据《方案》,“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范围是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对象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的自然保护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区;2017年至2019年“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的自然保护区;2020年新发现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区;媒体曝光、审计通报或群众举报的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包括2017年至2019年“绿盾”专项行动发现的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采矿采砂、工矿企业、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重点问题;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后发生的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重点问题。

为压实责任,共同推进“绿盾2020”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共同推进,建立国家协调监督、省级抽查检查、州县自查整改的责任分工机制。省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等部门建立“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协调机制,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组织、指导各州市开展实地核查,建立完善问题台账。各州市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负责对问题台账进行联合审核、认定和销号,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扎实推进问题整改;重点问题及整改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记者 胡晓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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