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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刃向内自我革新 夯实执法为民根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综述

2021-07-01 17:16 来源: 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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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维护好交通运输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必须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月底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5月初全面动员部署,聚焦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5个方面突出问题,重点组织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五大专项工作。在交通运输部的组织推动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拉开帷幕。

开门问需、自查自纠,督导落实、动真碰硬。经过近两个月努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当前已步入深挖深查、整改提升重要阶段。

部省协同 真抓实干推进整治行动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简称专项整治行动),事关维护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关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各级各方面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使命感积极推进,部省协同、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局面逐步形成,不断推动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民之所呼,政之所向。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权益保障问题。针对今年以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先后发生的多起货车司机维权事件,交通运输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跟踪了解相关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查找原因、严肃问责。4月下旬以来,多次召开专题会、部务会,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大力推动从根源上清理、整治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规范文明执法水平——

4月23日,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规范道路货运领域行政执法、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等工作。

4月28日,召开部务会,传达学习中央有关精神,研究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提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运行服务水平、整治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等工作。

4月30日,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作出总体安排。

5月7日,召开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全面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5月17日至25日,部党组书记杨传堂、部长李小鹏,副部长戴东昌、王志清,分赴山东、陕西、广东、河北、河南等地,就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展和12328电话运行服务等情况深入开展调研。

部省联动,同频共振。交通运输部对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安排部署后,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多个省份省级主要领导批示推动相关工作。

全国所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15个直属海事局,以及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也都分别结合地方和行业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行动安排、时间进度,并通过明确责任,加强督导、调研、通报等各种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行动。

贴近群众开门问需 深入查找整改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走好群众路线、找准问题症结,要真正深入到基层一线特别是人民群众当中,搞清楚大家的所思、所需、所盼。

为了直接倾听到司机和社会公众呼声,交通运输部开辟、完善了多种直接联系群众的渠道——专项部署提升12328运行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求把12328打造成运输服务的“风向标”、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服务民生的“好帮手”;6月4日印发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在强调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办案程序、监督举报方式的基础上,要求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畅通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应用程序等渠道,聘请群众监督员、发放执法评议卡,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各地、各单位积极落实开门搞整治要求,不断拓展问题来源渠道,兼顾自查与督查,综合运用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逐步形成自我排查与各方监督相结合的工作局面。通过12328监督服务电话、媒体曝光、网上留言、信访投诉、案卷评查、调研走访等渠道和方式收集问题线索,既有自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又有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的单位通过上访、投诉举报电话和微信渠道反馈的问题占总问题比例达到66.7%。

一些地方和单位还积极创新形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多方了解群众诉求和意见。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班人员并联合执法能力评估第三方人员,按照“四不两直”要求,深入一线基层站所,先后对金华、嘉兴、杭州、绍兴、宁波等地基层站所开展暗访督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开具《执法督查通知书》给所在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强基层队伍管理与建设。

温州市组织开展“执法为民大讨论”、执法人员自我剖析会、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听取交通运输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建议和意见。

重庆市云阳县交通执法支队深入交通运输行业及交通建设工地一线,与船员、驾驶员或施工员全程同行,开展“从业体验”活动,了解从业人员工作现状,解决实际困难,收集对交通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长江海事局组织开展了海事管理人员“跟船调研送安全”活动。长江海事局局机关和分支局业务行政岗位的12名海事骨干人员登上6艘社会船舶,与船员同吃、同住、同劳动,航线涉及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等地,面对面收集各类意见建议58条,为下一步整改提升奠定了基础。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先后派出7批次人员开展明察暗访,14批次50余人次开展督导检查,梳理出5个方面78个突出问题,发现一批执法不规范、能力不强、业务不精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对于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细化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整改率达到89.6%。

有的地方和单位在查摆深度上下功夫,聚焦人民群众强烈反映的热点和堵点,坚持刀刃向内,排查出了一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各地、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提升作为工作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广东制定了执法周计划、月计划,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实施风险排查防控,并制定了《岗位职责表》《廉政风险排查、定级和防控措施表》《廉政风险点目录及监控责任表》,明确防控措施和监控责任人。

坚持执法为民 交通执法有温度

坚持执法为民,才能得到交通运输从业者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专项整治行动要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执法和执法价值追求问题,在每一项许可、每一次检查、每一次审验中,每一个法规、每一项政策、每一套标准中,都要坚持执法为民,都要规范文明执法,让执法不仅有力度,更要有温度。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一些地方和单位积极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流程、改变执法方式,融服务于执法工作,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执法和服务举措,得到社会普遍好评。

浙江海事局将“首违不罚”文件执行情况作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内容,要求各单位准确落实到位。截至6月20日,共对37起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首违不罚”,海事温情执法成效初显,社会反响良好。

广西柳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租赁来的30辆执法用车升级改造为“移动执法服务工作站”,使现场执法流程耗时由1小时缩短至5至10分钟,最大限度减少了当事人等待时间。

山东泰安在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执法站所建设“服务、信息、咨询、救助、执法”五位一体便民服务站,加大对货车司机关爱力度。

浙江湖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建立了“小燕子工作室”“浔语工作室”“回音工作室”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加强与当事人沟通,强化一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的人文关怀。

广东交通提出在治超检测站(点)实行24小时“一站式”案件处理,设置司机休息室,配备热水供应、充电设施、应急药品,夜深时提供“一杯茶、一碗面”等暖心服务;深入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和模范机关创建,成立“巾帼执法组”,践行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微笑执法理念。

北京市交通运输部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着力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如梳理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在执法窗口为执法相对人提供免费复印服务,并准备了免费矿泉水、药箱、老花镜等物品,切实提升执法温度。

江苏全力打造“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江苏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构建新型执法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执法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重庆市石柱县交通局鼓励当事人主动销违免于处罚。6月4日,在辖区冷水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检查点,执法人员查获一辆货车非法改装栏板高度,经执法人员耐心解释和说服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到非法改装车辆的危害性,主动拆除栏板超高部分,消除了违法行为,支队对其免于处罚。自实施主动销违免于处罚举措以来,石柱县已顺利处理75起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的案件。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完善制度约束权力

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交通运输系统上下联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清理不合理规定,加快完善制度规定,加强执法廉政风险防线,设置规范执法红线底线,不断取得新进展。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部层面先后制定并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等一批制度文件,修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6月23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暨部服务保障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时强调,要认真开展与《行政处罚法》不相符清理、不合理罚款清理“两项清理”工作,抓紧完善替代管理措施,严格设定行政处罚,切实从源头上消除不合理处罚的规章制度。

各地也加快了制度清理和完善进度。福建省对交通运输领域涉及行政处罚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编制《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着力推进执法制度机制完善,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河北省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梳理执法事项415项,进一步明晰执法事权,明确“清单之外无处罚”;印发《关于坚决纠正执法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决查处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执法不规范问题“负面清单”并扎实整改,在重点领域探索开展文明柔性执法;立足于整改易犯常犯的问题,从常提醒、长警醒的角度,凝练出易学易懂易记的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十不准”“十必须”“五提倡”举措。

山东省编制《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修改《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调整执法领域“不罚”和“轻罚”清单,明确对轻微违法、不涉及安全生产特别是首次违法的行为,在责令整改的前提下,重在批评教育和帮助指导,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梳理形成《执法顽瘴痼疾整治清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清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推进清单》。

河南省研究出台《河南省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对监测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事项,采取工单流转、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统一流程、全程跟踪,实现规范执法、精准执法。

江苏省发布交通执法价值准则,提出“五要五不要”“五坚持五严禁”“五提倡五反对”,以及执法人员十项禁令,制定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坚守初心使命、坚持人民交通为人民、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继承和发扬奋斗精神、推进执法队伍自我革命的迫切需要。

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努力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作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郝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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