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甘肃明确对10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情形举报进行奖励

2021-09-04 13:55 来源: 甘肃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记者从9月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明确对10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情形的举报进行分级奖励,举报奖励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

《奖励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适用于本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各级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草、粮食和储备、公安、海关等部门,受理社会公众举报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奖励办法》进一步规范、细化了我省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范围、奖励条件和奖励程序等,规定了10类属于举报奖励范围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应当同时具备的3个条件和遵循的5个原则以及8种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的情形。完善了奖励程序,细化奖励程序的启动、初审、认定、通知、复核、奖励领取方式等内容。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档案,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奖励办法》对符合10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情形的举报,分为3个奖励等级。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罚没金额计算奖励金额,最低给予举报奖金500元奖励;受到刑事追责的,按照等级,给予不低于3万元奖励;举报奖励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同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并明确加大对内部投诉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力度,按照3个等级标准2倍计算奖励金额。(记者 曹立萍 张燕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杨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