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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建成并实行林长制

2021-09-30 13:13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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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广西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7月31日,广西已全面完成林长制建立工作,建成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任务体系、制度体系和保障体系。

至此,广西成为全国第10个出台实施意见、第3个成立林长制工作处和第8个全面完成各级林长设置的省区,较中央明确的时间节点提前了近1年,整体工作进度位居全国前列。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改革举措,是生态文明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2018—2019年间,广西先后在河池、崇左2市、13县(区)和82个乡(镇)开展林长制试点工作。近两年来,试点地区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林长制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已初步显现。

今年以来,我区各地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今年4月份,广西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召开了全区林长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部署林长制建立工作。截至7月31日,全区14个设区市、111个县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全部印发,完成率达100%;共设置五级林长19162名,设置率达100%。广西创新提出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向14个设区市下达了2021年度市级林长任务清单62项。

当前,广西林长制工作正处于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的关键阶段,广西将重点围绕健全运行机制、推进林长制高效运转的工作目标,督促指导各地编制林长任务清单,突出加强蛇类药用转型、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加强红树林资源管护和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等,全面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围绕各级林长任务清单,制定科学考核评价办法和考评指标,推动林长制有效运转,持续推进广西林业高质量发展。(记者 王艳群 通讯员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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