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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为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继续探索创新留出必要制度空间

2024-05-17 16:18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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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2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负责人王心同、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胡庆美、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负责人邸东辉、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司长胡汉舟介绍《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海报新闻记者】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生态保护补偿领域的法律法规,能否介绍一下《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总体思路?

【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 胡庆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统筹谋划、全面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及相关领域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对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我们制定《条例》打下了基础。

同时,我们也看到,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补偿覆盖范围有限,重点不够突出,奖惩力度薄弱,相关主体协调力度难度也很大。从制度层面上来看,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制度规范不够系统全面,亟需制定一部基础性、综合性行政法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同时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国务院报送了送审稿。司法部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基础上,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做了调研论证,召开论证会,对重点问题作了细致的沟通研究,在这个基础上,我们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送审稿反复研究,形成了现在公布的《条例》。

《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措施,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补偿的决策部署,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刚才郭主任也说了,重在确立生态保护补偿基本制度规则,保持现有政策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时为今后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继续探索创新留出必要的制度空间。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穆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