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定于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中国银监会302会议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韩耀元、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介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刘张君]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去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打防并举”、“防治结合”的工作思路,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研究完善司法政策,起草出台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非法集资行政认定、“向社会公开宣传”和“社会公众”的认定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这是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来又一个重要司法文件,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好地把握非法集资特点,有利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监测预警,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增强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市场经济环境的净化,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去年我们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是我们去年第一次集中开展全国的宣传教育月活动。三是大力协调、督导和推动一些重大跨省案件的查处,取得了积极成效,等等。 2014年,部际联席会议将继续按照“打防并举”、“防治结合”的工作思路,强化宣传教育,强化预警防范,强化打早打小,强化大要案处置,通过多层面、全方位的工作,多渠道、立体化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提高社会公众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为此,部际联席会议将继续组织各省(区、市)于5月份集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于8月至10月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更加注重面向基层、突出重点,更加注重以查促整、协同联动,全面推动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向纵深发展。 最后,我也在此提醒一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提出的有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