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27日,国防科工委在京召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国防科工委经济协调司司长刘东奎就《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基本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对媒体进行了通报。新闻发布会由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副主任董保同主持。
据了解,《实施办法》共设六章三十条,分别规定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总原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批准、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等。其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规定了分类管理的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特点,充分体现了建立“小核心,大协作”国防科技工业新体系的总体要求,对许可专业(产品)实施了分类管理,划分为一类许可和二类许可。其中,第一类是指武器装备的总体、关键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科研生产许可;第二类是指武器装备的一般分系统及其他专用配套产品科研生产许可。这两类的主要区别是:国防科工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第一类许可实行数量限制。第二个特点是坚持效能与便民的原则,规范了许可办理程序。《实施办法》全面贯彻了《行政许可法》的精神,明确规定了许可条件和办理时限。同时对许可程序作了进一步规范,使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工作能够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第三个特点是坚持许可与监督并重的原则,明确了监督管理责任。《实施办法》就强化监督、严格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此外,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了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
发布会后,刘东奎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来自新华社、中新社、科技日报、环球时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记者20余人参加了发布会。(文/摄 陈宁)

国防科工委在京召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

国防科工委经济协调司司长刘东奎就《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基本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对媒体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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