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进入第四季度,是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个活跃期,犯罪是有规律性的,春夏秋冬有规律性,进入四季度,由于人财物流动量增大,犯罪分子也有一个作案高峰期,比如他要捞一把,然后去挥霍,去享受,所以四季度作案往往是每年的高发期。另外在这个期间,各类灾害事故也呈走高的形势。
我记得10月9号各位朋友参加我们的发布会,三季度的火灾形势也是稳中有降,大家了解到的这个数字,但是,近期也出现苗头,因为是季节性的,一是天干物燥,二是由北向南气候变化呈梯次发展,用煤、用电、用气、取火,必然有这样的发展,所以四季度往往是向上走的情况,并且具有以下几个不容忽视的特点,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向社会公众介绍,作为一个提示,引起大家的警觉。
一是发案区域、犯罪场所不断由农村向城镇、由居民住宅向公共场所转移。今年1至9月,我国城镇及周边地区的严重暴力犯罪占67.6%,或者以城镇为中心点,这样一个发案的区域,并且向金融、娱乐场所、工业企业、大专院校、宾馆饭店等防范难度较大的公共活动场所转移。这是根据全国的一个调查,我们分析是这样的走势。在居民住宅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7.1%的同时,上述单位、场所同比上升12.6%(金融)、10.2%(娱乐场所)、3.6%(工业企业)、2.6%(大专院校)、2.5%(宾馆饭店)。所以第四季度,我们预计这五大部位场所仍然还会走高。
二是流动人口中的犯罪人员增多。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非常迅速,导致人财物大流动。最活跃的因素是人,每天在车船、码头、交通航空器流动的人口几千万。在这样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口大流动当中,犯罪分子混迹其间,流窜犯罪增多。
有一个数字,从事几种严重暴力犯罪的人数同比上升10.8个百分点,占到公安机关抓获的严重暴力犯罪人员总数的34.9%。每抓获100个犯罪嫌疑人当中有34.9个人属于流窜犯罪,鱼龙混杂,混迹在流动人口中。中政委前不久召开了流动人口管理的会议,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是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突出。今年1至9月,抓获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占总数的17.1%,同比上升10.8个百分点。这个动向应该引起我们高度警觉。每100个犯罪成员里有17个多一点的人是未成年人,而且比去年是上升趋势,同比上升了10.8个百分点。未成年人犯罪亟待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当前,已经进入年终岁尾。发案规律表明,第四季度历来是刑事案件、火灾及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由于天干物燥,气候的原因,用火的原因,再加上年终岁尾车流量增多,多拉快跑的增多,交通事故也增多。进入10月份以来,这个情况不容乐观,给大家披露一下,特别要强调交通方面的问题。
10月份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是9起。这9起的概念是什么呢?同比上升了50%。11月份以后,半个月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是13起,造成111人的死亡,108人受伤,同比死亡人数上升14.4%,受伤人数上升得更多,36.7%。11月份这半个月,恶性交通事故上扬的幅度令人震惊,形势不容乐观。
特别是最近,刚才讲到的两起特大交通事故,一会儿我要专门讲。这是进入第四季度,火灾和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机率在增高。
公安机关在打击、防范的同时,要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前不久召开的公安厅局长会议已经做出了部署,而且针对四季度目前交通事故的频发,召开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