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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农业部举行新闻发布会 解读疫情应急条例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2日   来源:农业部网站

    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说,要严格执行《条例》确立的重要制度,提高依法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

  发布会上,曹康泰向中外记者解读了《条例》确立的主要制度:一是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制度,《条例》规定了三项:应急预案制定制度,建立物资储备制度,建立应急预备队制度。二是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报告和公布制度,《条例》规定了五项:监测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制度,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制度,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重大动物疫情的确认程序、权限和公布制度,重大动物疫情通报制度。三是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制度,《条例》规定了四项: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制度,应急预案的启动制度,基层组织的群防群控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配合制度。此外,《条例》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规定了行政处分,并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尹成杰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公布施行意义重大,为提高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能力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为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为依法迅速控制、扑灭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是当前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关键。要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提高依法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能力;增强公众的防疫意识,不断加大群防群控力度;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尹成杰说,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好应急准备,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和诊断, 及时果断处置疫情。根据疫情发展态势,不断完善和充实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组织应急防控演练,及早做好应对疫情大暴发、大流行的准备工作。建立完善疫情监测网络,加大疫情监测力度,提高疫情监测能力和水平。依据《条例》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时间要求,及时、准确诊断和报告疫情。依法查处瞒报、谎报、迟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行为。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和扑灭疫情。

  关于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情况,尹成杰介绍说,今年以来,全球禽流感疫情不断发展。目前,已有25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禽流感疫情,我国周边一些国家疫情形势严峻。我国已有9 个省(区)先后发生了21 起疫情,其中候鸟1 起,共涉及21 个县(市、区)、45 个乡,死亡家禽144624 只,扑杀家禽2118.42万只。前段时间我国禽流感疫情呈现出部分省区多点散发、局部地区连片发生的态势,并在个别地方出现了人感染病例。虽然当前一些地方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

  发布会上,曹康泰、尹成杰和国家首席兽医师贾幼陵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发布会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郜风涛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