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社科委学风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清华大学教授张岂之介绍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安排
[主持人]:谢谢张岂之先生。通过张岂之先生比较详细的介绍,使我们对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成立、今年将要重点做的三个方面的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我们曾在多次场合下提出过,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加强学风建设,实际上主要靠自律和他律,在他律当中加强制度建设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这两年,有一个词汇越来越被大家所熟悉,也越来越多地被引进了我们教育部的许多工作当中,这个词汇就是“阳光”。去年我们在高考招生当中实施了阳光招生,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好评,实际上在教育部许多工作当中都在开始实施着阳光工程,其中教育部研究生司承担着学位授权的评审和博士论文的评审,在这些方面实行了“阳光评审”,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面有请教育部研究生司副司长王亚杰先生,请他介绍一下教育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实施“阳光评审”有关情况。有请。
[王亚杰]: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够向大家介绍教育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实施“阳光评审”有关情况。刚才袁振国副司长提出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学风不正,有时候是看得见的,有时候是看不见的。我们在评审中注意到一个现象,随着这一年来不良风气的影响,在博士点和硕士点的申报材料中,逐渐发现有一些学校的材料掺加了水分,这些现象在这些年来有强化的趋势。所以在去年的评审当中,我们采取了一个措施,叫做“阳光评审”,它是教育部工作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王亚杰]:除了要落实应有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以外,要从根本上抵制这种浮躁情绪、急功近利的情绪,比较有效的办法是两条,一是把评审的程序公开,第二是申报的信息公开。这点我们在80年代初评审的时候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因为过去在申报材料中有水分的情况极少,还没有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申报信息的公开事实上就已经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受到了同行的监督。因为同行之间都是竞争对手,他们的监督我们认为是最有效的。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压缩不正之风对评审工作的干扰,从而保证评审的公平和健康发展。在2005年国务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的博士点、硕士点的评审工作中,我们实行了“阳光评审”。应该说效果是十分有效的。
[王亚杰]:“阳光评审”包括这样五项主要内容,第一是在有关文件中明确所有的评审程序,并且严格按照评审的程序来进行。第二,我们认为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是所有的申报材料在审核之前要进行公示。当然这是有所区别的,因为在申报博士点和硕士点过程中有些是涉及到国家机密的项目,这些我们都把它剔除,不在网上公示,其他所有都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进行公示之后,我们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我们认为这条最重要的是加强了申报单位的自我约束能力。
[王亚杰]:第三,对所有被异议的材料集中进行核查,要求有关单位提供相关证据的佐证材料,比如说获奖证书的原件、发表论文的清单等。让各高等学校自己进行核查。核查之后,分别整理出来,把这个核查材料提供给专家组。第四,我们针对不同的情况,对参加投票的专家实行实名制,比如说对这个学科有一定的额度限制时以加强专家自律。第五,对评审结束之后通过的学科点,再次进行公示,同时再次接受检举和投诉。
[王亚杰]:通过“阳光评审”我们希望达到三个目的,即加强学风建设、实现审核制度的深化改革,实现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因为它是透明的,人情的成份就会压缩得很小,也没有行政干预的空间,完全由专家组来决定。
[王亚杰]:从2005年审核的结果和多方反馈的信息来看,这些措施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应该说2005年实施“阳光评审”,总的看是成功的。当然还有一些关于加强学风建设方面的工作,我们也在不同的工作中体现出来了,比如说每年一度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全国几万篇博士论文中竞选出100篇最好的,不仅是一种荣誉,同时国家对这个论文作者也进行一定的资助,让他继续进行科学研究。已经完成了七届,总共评选出687篇,从数据上大家可以注意到,实际上每年都不足100人,今年评出了99篇,还没有得到最后批准,正在公示期。
[王亚杰]:优秀论文的评选我们也实施了阳光计划,最后有60天的公示期。有一点点瑕疵我们都要提出来,我们认为不适合作为榜样的也拿下去。这种情况有三种:第一种,在参加评审的论文,有的页码被换掉,或者整本都换的,为什么要换呢?因为我们要求他提供的论文,他认为不工整,有的是手写,或者有的图不够清晰,他希望能够再打出一份这样交上来更好。这种情况还有一种特例,我们在2005年的论文中发现了一篇,他把一张图换下来了,换成另外一张图,当然是说明同一个问题。这张图被我们的专家发现了,公示期过后被否决。
[王亚杰]:第二种情况就是引文不严谨,在引用他人的论述的时候,他要在论文中写清楚,第几页第几行来自哪篇文章、哪一期刊;有的没有标注,这种情况我们也将认为是不合格的。第三种情况就是并非一人完成,是多人合作完成的,以他个人名义作为博士论文的。当然,这仅仅是特例。我说的这几点都是作为一个榜样式的优秀博士论文,一定要有严谨科学的态度,你在做博士论文过程当中,尤其是评选优秀论文的时候,一定要有更高的要求,这也是对全国博士生提出的一个要求。
[王亚杰]: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对全国博士论文还进行了抽检,去年抽了1563篇博士论文,抽检的效果总的是好的。但也还发现了类似的学风不够严格的情况,发现了极个别的抄袭情况。我们都做了相应的处理。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王亚杰副司长给我们介绍了“阳光评审”的有关情况。今天在主席台上就坐来回答大家提问的还有教育部人事司综合处处长王光彦先生、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调研员张建华先生。
[主持人]:除了上述给大家发布的信息之外,我们还要向大家发布另外两条信息,第一条是教育部要求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大家知道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的建设是推进和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资助高校贫困学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据我们了解,截止到目前,全国部分高校已经建立了资助中心和资助有关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高校资助工作机构还没有建立起来,也没有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在学生进行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时,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也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这样就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推进。
[主持人]:为了进一步推进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教育部最近提出要求,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到资助贫困学生关系到高校乃至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学生的工作,是保障高校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因此,教育部要求各高校一定要从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上学难、上学贵”问题,从维护学生资助工作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主持人]: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队伍建设。原则上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在校生规模1:2500的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落实编制,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教育部重申各高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按10%比例提取的经费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主持人]:这项措施教育部几年前就提出过,但有的学校没有落实到位,落实得不好,教育部最近再次发出通知,重申了这项要求。这是关于资助贫困学生的情况。
[主持人]:另外一条信息,大家知道高考即将到来,教育部要求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这项要求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方面是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要建立和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重大问题集体议事制度,确保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的严格执行,确保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要求全面落实。要坚持以监督促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要求融入招生管理之中;注重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和治本制度建设,做到监督到位,关口前移。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遵纪守法与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的干扰和侵蚀,杜绝有关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舞弊和录取违规等恶劣行为的发生。要将高校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主持人]: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并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校的招生工作和廉政建设负总责,既要抓好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又要抓好干部队伍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要明确主管领导、招生部门、有关人员在招生工作中的责任,建立起权责一致、严密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各级教育监察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校招生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仅追究当事者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监督不力或不履行监督责任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除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监察部门的责任。
[主持人]:三是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招生监察工作有效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相互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形成监督工作的合力。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全程参与和重点监督的制度,把招生监察工作贯穿于高考报名、考风考纪、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审查等各个环节;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以及计划调整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督促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建立健全严格审查、规范操作、科学评价、公开公正的招生工作制度和机制。要针对招生考试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和本校的快速反应机制,制订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主持人]:四是强化管理与监督工作,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是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主要任务之一。各地、各高校要继续稳定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擅自出台新的收费项目,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招生章程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主持人]:五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教育部今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部署,配合招生主管部门重点开展四项治理工作,即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诈骗活动,有效遏制违规招生,防范和综合治理“高考移民”问题。坚决维护高校招生的正常秩序,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要坚决把住高考报名、招生考试、考生录取和新生入学四个关口,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这项要求我们也于最近下发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新闻每天发生,视角各有不同,总有一些新鲜资讯令我们回味无穷。欢迎各位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