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04-00115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2004年06月07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有关问题的批复
文  号: 国函〔2004〕43号 主 题 词: 经济管理 外资 中西部地区△ 批复

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

优势产业目录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函〔200443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你们《关于审批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的请示》(发改外资2004789)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废止20006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和原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由你们制订新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为了保证工作衔接,原目录自新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