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
国函〔2005〕29号 海关总署: 一、授予以下1名同志海关副总监关衔: 二、以下6名同志关衔由二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 三、授予以下4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四、以下28名同志关衔由三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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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
国函〔2005〕29号 海关总署: 一、授予以下1名同志海关副总监关衔: 二、以下6名同志关衔由二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 三、授予以下4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四、以下28名同志关衔由三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 国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