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05-00106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国际条约、国际组织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2005年07月13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决定接受《〈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第七十四条修正案》的批复
文  号: 国函〔2005〕65号 主 题 词: 外交 国际 卫生 组织 法律 批复

国务院关于决定接受《〈世界卫生
组织组织法〉第七十四条修正案》的批复

国函〔2005〕65号

外交部:
   国务院决定接受世界卫生组织第31届世界卫生大会于1978年5月18日通过的《〈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第七十四条修正案》。接受书由你部部长签署,具体手续由你部办理。                    

                             国务院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第七十四条修正案

 

(中文案文)


   第七十四条修改为:“本组织法的阿拉伯文本、中文本、英文本、法文本、俄文本和西班牙文本均应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