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06-0003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2006年02月13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文  号: 国函〔2006〕9号 主 题 词: 民政 行政区划 福建 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泉州市
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6〕9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泉州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闽政文〔2005〕3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泉州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迁至泉州市丰泽区景观东路。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