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古籍保护工作 国函〔2007〕43号 文化部: 附件: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精神,加强对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做好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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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古籍保护工作 国函〔2007〕43号 文化部: 附件: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精神,加强对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做好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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