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07-0004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07年03月08日
名  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加福州、厦门对台直接往来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等问题的复函
文  号: 国办函〔2007〕30号 主 题 词: 机构 口岸 编制 福建 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加福州、厦门对台
直接往来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等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7〕3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增加福州、厦门对台直接往来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等问题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增加福州、厦门对台直接往来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101名。其中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编制50名、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编制21名、福州边防检查站现役编制30名。
  二、新增人员所需办公业务用房及边检战士营房建设资金,由发展改革委补助169万元,不足部分及开办费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