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03-00067 主题分类: 国务院组织机构\其他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03年04月23日
名  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  号: 国办发〔2003〕23号 主 题 词: 卫生 机构 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吴 仪(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高 强(卫生部常务副部长)

      汪光焘(建设部部长)

      杜青林(农业部部长)

      解振华(环保总局局长)

      胡振民(中宣部副部长)

      徐绍史(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 谦(总后勤部副部长)

  委 员:樊士晋(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李盛霖(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沁平(教育部副部长)

      白景富(公安部副部长)

      肖 捷(财政部副部长)

      王东进(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彭开宙(铁道部副部长)

      翁孟勇(交通部副部长)

      翟浩辉(水利部副部长)

      陈 健(商务部部长助理)

      马晓伟(卫生部副部长)

      杨树德(工商总局副局长)

      高宏峰(民航总局副局长)

      张海涛(广电总局副局长)

      柳斌杰(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张文周(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何光(旅游局局长)

      吕世光(国管局副局长)

      何东君(新华社副社长)

      梁 衡(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

      白书忠(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长)

      刘世民(武警部队副司令员)

      董 力(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崔 波(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沈淑济(全国妇联副主席)

      张 茅(北京市副市长)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卫生部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