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史纂修领导小组
国办发〔200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清史纂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切实做好清史纂修的组织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清史编纂委员会更名为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对外称中国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 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副组长:周和平(文化部副部长) 袁贵仁(教育部副部长) 朱佳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张少春(财政部部长助理) 成 员:雒树刚(中宣部副部长) 金冲及(中央文献研究室常务副主任) 李盛霖(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侯建良(人事部副部长) 柳斌杰(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单霁翔(国家文物局局长) 郭树银(国家档案局副局长) 戴 逸(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纪宝成(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任继愈(国家图书馆馆长) 郑欣淼(文化部副部长、故宫博物院院长) 邢永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长)
国务院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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