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97-0003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97年12月15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及在全国行政区划中排列顺序的通知
文  号: 国函〔1997〕113号 主 题 词: 民政 行政区划 香港 通知

 

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

及在全国行政区划中排列顺序的通知

 

国函〔199711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现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简称及在全国行政区划中的排列顺序通知如下: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港”。

   二、在全国行政区划序列中,香港特别行政区列在台湾省之前。

 

                            国 务 院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