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96-0000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煤炭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 1996年04月16日
名  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煤炭出口部际协调会议的通知
文  号: 国办函〔1996〕26号 主 题 词: 能源 煤炭 出口 机构 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煤炭出口部际协调会议的通知

 

国办函〔199626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煤炭部:

   为适应煤炭出口不断增长的需要,加强对煤炭出口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国务院同意,在不改变部门现行职责分工的前提下,成立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煤炭部、铁道部、交通部、外经贸部、内贸部、国家商检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煤炭出口部际协调会议,负责协调解决煤炭出口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协调会议由国家计委负责召集,国家计委副主任

叶青任协调会议主任,国家经贸委副主任石万鹏和煤炭部副部长王显政任副主任。协调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各有关部门具体落实,日常协调工作仍由国家经贸委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