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居民户口簿
封面上使用国徽图案的复函
国办函〔1996〕55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居民户口簿使用国徽图案的请示》(公部请〔1996〕69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居民户口簿封面上使用国徽图案。
二、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设计和制作。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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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居民户口簿
封面上使用国徽图案的复函
国办函〔1996〕55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居民户口簿使用国徽图案的请示》(公部请〔1996〕69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居民户口簿封面上使用国徽图案。
二、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设计和制作。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