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99-000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 1999年05月13日
名  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上使用国徽图案的复函
文  号: 国办函〔1999〕36号 主 题 词: 文秘工作 国徽 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出入境

检验检疫标志上使用国徽图案的复函

 

国办函〔199936

 

海关总署:

你署《关于在检验检疫标志上使用国徽图案的请示》(署检〔1999285)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上使用国徽图案,必须正确设计、使用和悬挂,以尊重和爱护国徽及其图案。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