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99-0003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99年04月26日
名  称: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朱家华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文  号: 国函〔1999〕31号 主 题 词: 公安 武警 警衔 命令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

授予朱家华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199931

 

公安部: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局长朱家华武警少将警衔。

 

 

    国务院总理  朱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