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98-0008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98年12月03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王东华等5名同志副总警监警衔的命令
文  号: 国函〔1998〕100号 主 题 词: 公安 警衔 命令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王东华

5名同志副总警监警衔的命令

 

国函〔1998100

 

公安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授予以下1名同志副总警监警衔:

王东华  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副省级)

二、以下4名同志晋升为副总警监警衔:

朱恩涛  公安部部长助理(副部级)

张良基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副市级)

王明义  河南省公安厅厅长(副省级)

姜延虎  贵州省公安厅厅长(副省级)

                  国务院总理朱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