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98-0008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98年12月04日
名  称: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富亚峰等3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文  号: 国函〔1998〕101号 主 题 词: 公安 武警 警衔 命令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

富亚峰等3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1998101

 

公安部: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黑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政治委员富亚峰武警大校警衔,授予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副政治委员潘成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副政治委员周义华武警上校警衔。

 

   国务院总理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