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92-0006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证券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 1992年06月28日
名  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的通知
文  号: 国办发〔1992〕34号 主 题 词: 金融 管理 名单 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

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的通知

国办发〔199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证券市场统一管理,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使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在原股票上市办公会议的基础上,建立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

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代表国务院行使对证券工作的日常管理职权。办公会议的办事机构设在人民银行,负责日常工作。证券工作中的立法起草工作,由国家体改委牵头,证券管理由人民银行牵头。证券工作中现有几个主管部门的权限和职能不作变动,业务有交叉

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负责协调。

   为建立健全证券工作的监管制度,要尽快成立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和具体任务与职责,由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任:李贵鲜

   常务副主任:陈 (人民银行副行长)

       任:王春正(国家计委副主任)

         刘鸿儒(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金人庆(财政部副部长)

         张彦宁(经贸办副主任)

       员:俞晓松(经贸部部长助理)

         金建栋(人民银行金管司司长)

         曹天玷(工商局副局长)

         李永贵(税务局副局长)

         汤丙午(国有资产局局长)

         凌则提(外汇局副局长)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