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9-0000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民航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89年09月25日
名  称: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中国联合航空公司划归空军领导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9〕63号 主 题 词: 其它 批复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

中国联合航空公司划归空军领导的批复

 

国函〔198963

 

总参、国家计委并空军:

总参一九八九年五月五日《关于中国联航由空军领导的请示》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中国联合航空公司划归空军领导,同时接受国家职能部门的指导、行业管理和监督。由国家计委和总参商原中国联合航空公司组成单位,具体落实机构划转等有关事宜。该公司领导关系改变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中国联合航空公司划归空军领导后,按照军企分开的原则,仍实行企业化管理。

中国联合航空公司要继续与有关部门和地区合作,积极发展民用航空运输事业,确保飞行安全。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