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93-00090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93年12月28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兴办中外合资商业零售企业上海佳世客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93〕185号 主 题 词: 上海 商业 合资 企业 批复
国务院关于兴办中外合资
商业零售企业上海佳世客有限公司的批复
 

国函〔1993185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合资兴办商业零售企业上海佳世客有限公司的请示》(沪府〔1993〕49)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申华实业有限公司、华越商业有限公司与日本佳世客有限公司、中信(香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合资兴办上海佳世客有限公司。

   二、该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百货零售、自营进出口和三来一补等业务,不得经营商业批发和代理进出口业务,暂不设立连锁店。

  三、该项目总投资九千四百五十二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四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外的投资由合资公司筹措解决,并由合资双方按各自投资比例分别担保。合资期限为二十年。

   四、请你市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计委审批,合同、章程报外经贸部审批。

五、其他事宜按国务院规定的政策执行。

 

 

                          国 务 院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