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91-0003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布机构: 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 1991年01月19日
名  称: 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何元兴等五人武警上校警衔命令
文  号: 国函〔1991〕2号 主 题 词: 武警 军衔 命令

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

何元兴等五人武警上校警衔命令

 

国函〔1991〕2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下列人员武警上校警衔:

   公安部边防局一处副师职参谋何元兴、张孝

   辽宁省公安厅警卫处处长翟德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边防局副局长李少乾、常峰

  

                        国务院总理   李 鹏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