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8-00005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88年09月20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设立呼和浩特海关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8〕118号 主 题 词: 内蒙古 海关 机构

 

国务院关于设立呼和浩特海关的批复

 

国函〔198811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一九八八年四月十八日《关于在呼和浩特设立海关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呼和浩特海关(副厅局级)

   二、人员编制八十人。所需人员在海关系统和当地党政机关内调配,不从社会上招收。

  三、所需的办公、生活用房和开办费,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解决。检查仪器设备由海关总署配备。

  具体事宜,请与海关总署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