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7-00018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87年02月24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石家庄海关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7〕38号 主 题 词: 海关 机构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石家庄海关的批复

 

国函〔1987〕38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关于在石家庄建立海关的补充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石家庄海关(处级机构)。

  二、石家庄海关人员编制四十人,主要从海关系统现有人员编制中调剂解决;所需办公、生活用房及开办费由你省负责解决;交通工具、检查仪器和设备由海关总署配备。

  具体事宜,请你们与海关总署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