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湖南省
撤销涟源县设立涟源市的批复
国函〔1987〕10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七日《关于撤销涟源县设立涟源市的请示》收悉。同意撤销涟源县,设立涟源市(县级),以原涟源县的行政区域为涟源市的行政区域。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六月十日
|
|||
|
|||
|
|||
|
国务院关于湖南省
撤销涟源县设立涟源市的批复
国函〔1987〕10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七日《关于撤销涟源县设立涟源市的请示》收悉。同意撤销涟源县,设立涟源市(县级),以原涟源县的行政区域为涟源市的行政区域。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