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7-00067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民航
发布机构: 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 1987年09月15日
名  称: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路桥机场实行军民合用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7〕157号 主 题 词: 民航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

路桥机场实行军民合用的批复

 

国函〔1987157

 

浙江省人民政府并国家民航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一日《关于要求对路桥机场实行军民合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路桥机场实行军民合用。民航设施在机场外选址建设,自成体系。

   二、关于起降机型等具体问题,请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有关单位商定。飞行航线按有关规定办理。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