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7-0007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民航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87年04月15日
名  称: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建大长山岛民用机场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7〕65号 主 题 词: 民航 机场建设 辽宁

 

国务院、中央军委

关于新建大长山岛民用机场的批复

 

国函〔198765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关于建设长海县大长山岛民用机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大长山岛民用机场,机场场址位于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

二、该机场按起降国产运十二型飞机的技术要求设计,建设资金由你省自筹解决。

三、机场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按中国民航局规定制定。机场建成后,如外国人及华侨、港澳台胞前往,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新建机场的具体事宜,请商有关部门办理。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