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7-0007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民航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87年01月13日
名  称: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迁建珠海直升机场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7〕10号 主 题 词: 民航

 

国务院、中央军委

关于迁建珠海直升机场的批复

 

国函〔198710

 

中国民用航空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民航局一九八六年十月四日《关于迁建珠海直升机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迁建珠海直升机场。

二、机场按原有规模迁建,并留有发展余地,迁建工程所需投资由广东省珠海市负责解决。

三、新机场建成后,原机场报废,土地及部分建筑物移交珠海市。

、具体事宜,请商有关部门解决。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