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8-00083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88年04月10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舟山市区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8〕59号 主 题 词: 舟山 开放

 

国务院关于舟山市区列入

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批复

 

国函〔198859

 

浙江省人民政府:

由中央办公厅转来的中共浙江省委一月三十日《关于浙江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收悉。国务院同意将舟山市区(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除外)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发〔19853)和《国务院关于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若干补充规定》(国发〔198822)规定的各项政策。

请你省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协助南京军区,抓紧确定舟山市区内的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的范围。教育干部、群众做好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的安全保密工作。

 

                           国 务 院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