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7-0009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 1987年09月04日
名  称: 关于成立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的复函
文  号: 国办函〔1987〕62号 主 题 词: 冶金 钢铁 投资 公司

 

关于成立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的复函

 

国办函〔198762

 

冶金部、国家计委:

冶外字772号《关于请批复成立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现答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成立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该公司由国家计委和冶金部领导,以冶金部为主。其主要任务是:为增加一千万吨钢的生产能力,统一负责从国外筹措资金,引进技术、设备、原材料和备品备件的谈判与签约,并组织“以产顶进”,偿还贷款。

关于成立公司的具体事宜,请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各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