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8-00135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88年09月21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开放塔克什肯口岸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8〕119号 主 题 词: 新疆 口岸 开放 批复

 

国务院关于开放塔克什肯口岸的批复

 

国函〔1988〕1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开放中蒙边境口岸的请示》(新政发〔198884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放塔克什肯口岸。乌拉斯台、老爷庙两地口岸开放问题,因蒙方目前不具备开放条件,暂不开放,待以后蒙方具备开放条件时,再另行报批。

二、塔克什肯口岸暂不设检查检验机构,对进出境人员、货物的查验任务由乌鲁木齐有关检查检验机构承担,今后视贸易和人员往来增加的情况,再考虑建立有关的检查检验机构问题。

三、检查检验单位在塔克什肯口岸的临时办公、生活用房及所需交通工具由地方负责解决。

 

    国  务  院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一日